行政院函知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修正公告

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 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業經該院於 112年1月17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號公告修正,並自 112年1月17日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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